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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印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印台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2-18 16:32:3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印台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印台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和省市文件要求,特制定我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立足我区“追赶超越”发展,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各镇办(园区),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任务中。要结合《关于印发铜川市印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印安办发〔2017〕1号)明确的任务和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和任务;深入企业、学校、机关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二)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镇办(园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区安委会。同时,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推动企业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镇办(园区),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中、省、市的统一部署,同步举办咨询日活动。充分运用平面媒体、移动媒体、网络等平台,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书画展示、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短片等互动,拓展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

(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在全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选取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要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防汛和校园安全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深化公众和专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评估改进相结合,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检查活动。各镇办(园区)及各部门要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的要求,组织人员深入重点行业和企业,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的安排部署情况进行抽查,并邀请媒体参与,对措施有力,收效显著的单位和企业进行经验总结并积极宣传,对检查出的隐患、存在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四、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广泛发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动员部署工作,确保宣传有阵地、有声势、有氛围、有投入。区级相关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深入企业、机关、街头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并在宣传月期间采取设置安全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各重点企业要按照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宣传主体责任,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区安监部门要面向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企业宣传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面向社会大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常识和应急逃生技能;区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宣传,要重点面向驾驶人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区交通部门要针对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宣传,强化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区住建部门要面向施工企业和施工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其他部门也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活动。

(三)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镇办(园区)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基层和企业活动的典型经验;要加强信息交流,对“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宣传亮点活动以及“七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送。

 请各镇街道(园区)以及各部门分别于6月5日前和7月5日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区安委办。


编辑:王新飞
审核:焦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