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委、区人武部党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机构、各驻区单位、民间社团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进一步深化秀明精神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区委要求,拟对郭秀明纪念馆进行改造提升,建设专门的学习阅览室,收集、陈列关于郭秀明事迹的相关原始资料,编印资料册、画册等,常态化提供学习、阅览。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郭秀明事迹,学习宣传相关原始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7年1月10日—2017年3月31日 二、征集资料内容 1.郭秀明生前工作和生活当中发生的故事(重点征集1961年-1999年期间的故事)。 2.郭秀明生前的遗事。 3.与郭秀明工作生活相关的所有文章、书籍。 4.郭秀明生前所有用到的物品。 5.反映郭秀明各时期工作、学习、生活的照片、视频等(如工作照、单人照、生活照、实践活动场景的照片、集体活动照片等)。 6.和《郭秀明》电视剧、戏曲相关的资料以及人文资料。 7.《郭秀明》电视剧、话剧、秦腔的剧本及剧照等。 三、征集方式 1.提供的书籍、故事、遗事、文章、剧本、人文资料要真实有效(纸质、电子版均可,请注明提供者姓名、联系方式)。 2.提供照片或其电子版时,请注明提供者姓名、联系电话,并简单介绍图片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作者如有特殊要求、希望、建议,请一并附言)。 3.根据提供者意愿,可将照片存入历史档案,或对照片进行翻拍存档后,将原照片归还。 4.提供的物品请送往各征集点(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为统一征集点,各征集点要详细记录提供者姓名、联系方式、物品名称、物品作用、物品意义)。 5.图片、物品不便寄送,或因年事已高不便处理图片、物品的老同志,可通过电话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商谈取物、翻拍事宜。 四、征集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征集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在本单位、本区域开展征集工作。同时安排人员做好征集物品、资料的甄别、收集和统计工作,由本部门、本单位统一报送区文广新局。 2.社会各界人士可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收集到的物品、资料报送当地镇办,也可以直接报送区文广新局。 3.选送的物品、物件、人文资料要具有时代特征,体现郭秀明精神,具有展览价值。提供人须对物品、物件、照片等附加简短的文字说明。 4.在征集过程中,如果遇到编写郭秀明书籍、剧本等耗时长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应在2017年3月31日前向区文广新局说明情况。 5.对征集的物品、资料,一经采用,我们将尊重提供人的版权,逐项造册登记、载入史册,并在陈列中予以注明。 五、联系方式 电子版照片以及电子版资料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315960303@qq.com 实物邮寄地址:城关老街南段印台区图书馆 邮政编码: 727007 收件及联系人:霍慧 联系电话:0919—4197007 附件:郭 秀 明 同 志 相 关 资 料 征 集 统 计 表.docx 审核:赵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