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qzfzdgkxx-0689-2018-13058 | 发布时间:2018-03-14 15:22:00 | 主题分类:保障住房 |
发布机构:铜川市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 键 字: 补贴 住房 年度 | 文 号:铜印住建发〔2018〕13号 |
名 称: 关于开展2018年度廉租住房补贴年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
各镇、街道办事处:
根据铜川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铜保房发﹝2017﹞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工作,规范享受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家庭的租赁住房行为,确保补贴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且按规定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现就本年度补贴资格年审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年审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
二、年审范围
对本辖区内往年申报廉租房补贴、现仍继续享受补贴的家庭。
三、审查内容
享受保障家庭当前收入、住房现状情况。保障对象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户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家庭房产证明材料(无房证明);4、家庭收入证明材料;5、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四、审核形式
以镇办为主体,以社区为单位,采取社区自查,镇办复查,区级抽查的模式,开展本次补贴年审工作。
五、工作流程
1、即日起至4月8日:保障对象提交资料到社区,由社区进行资料初审,对资料合格家庭进行入户核查,将初审资料及审核意见报上级镇办;
2、4月9日至4月22日:各镇办对社区审核资料及结果进行复审,抽取部分保障家庭入户复查,提出年审结论,按要求填写年审花名册、汇总表,报区保障房中心;
3、4月23日至4月30日:区保障房中心对各镇年审情况进行汇总,对全区保障家庭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六、注意事项
1、廉租房补贴是保障对象在尚未实物安置期间在市场上租赁住房时,政府按一定标准发放的租房补贴,以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是住房保障制度的一种保障方式,各镇办、社区要注意政策宣传和解释说明,坚决杜绝将廉租房补贴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概念混为一谈。
2、需向群众明确廉租房补贴退出的几种形式:①家庭人均收入或住房条件超出最低保障标准的;②已享受保障房分配待遇,并且交房入住的;③已分配保障房,但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的;④未在市场租赁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的;⑤家庭成员长期不在本市居住的;⑥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保障资格的;⑦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年审,或年审资料不合格不通过的。
3、所需资料的准备:①家庭房产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本户籍内所有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登记情况,具体开具单位为铜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新区长虹南路中段袁家村);②家庭收入证明材料,要求全体家庭成员每人的收入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开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社区调查家庭情况后出具;③租房合同,需提供剩余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租赁住房合同,合同需写明房屋坐落、面积、租金等情况。
4、入户核查时,除核对家庭提交资料真实性之外,还需重点留意以下几点:①家庭成员中有无中高档车辆;②家庭成员中有无参与注册或经营公司企业(含高价值个体工商户);③家庭成员中有无公职人员;④家庭成员中有无新购住宅或商业用房等情况。
5、各镇办应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及时参加年审,对申报家庭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并妥善存档,留存备查。社区入户率达到100%,镇办入户率不低于30%,区保障房中心抽查检查。各级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一经发现,该户家庭将被列入保障房黑名单,并追究违规所得;各级工作人员涉及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协助骗取补贴的,将相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1、《铜川市印台区XX镇(街道办)廉租房补贴资格年审汇总表》.xlsx
2、《铜川市印台区XX镇(街道办)廉租房补贴资格年审花名册》.xlsx
铜川市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