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qzfzdgkxx-0689-2018-13303 | 发布时间:2018-05-10 10:16:00 | 主题分类:保障住房 |
发布机构:铜川市印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 关 键 字: 印台区 保障性住房 重新分配 | 文 号:铜印住保字〔2018〕04号 |
名 称: 关于已分配市级房源建华小区未办入住手续住户资格取消的报告 |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根据市住建局《铜川市2016年市本级租赁型保障房分配实施方案》(铜住建发﹝2016﹞164号)文件精神,我区38户群众申报市本级保障房源建华小区,经社区、镇办、区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确认保障资格后,参与了王益区保障房中心组织的摇号分配工作。
自2017年8月该小区交房至今,上述我区参与该小区分配的38户群众中,仍有党保健等15户尚未办理交房入住手续,我单位已于2018年4月初通过相关镇办、社区联系通知本人,至今仍有14户(15套房源)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手续。根据《陕西省租赁型保障房资产管理办法》、《铜川市租赁型保障房资产管理实施细则》、《铜川市2016年市本级租赁型保障房分配实施方案》等文件相关规定,“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市本级租赁型保障房项目的资产核定、确权登记、资产处置和房源分配等工作”,“房屋达到入住条件交付使用后,应在6个月内入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房屋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收回,重新分配。”为避免保障性住房的长期空置浪费,建议将上述超期未办手续的14户(15套房源)收回重新分配。
妥否,请批示。
铜川市印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0日
抄送:城关街道办;三里洞街道办;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