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笔者在同涉邪人员的多次交往中发现,有些群众加入邪教,往往是受了外地亲戚或朋友的蛊惑,这就提醒我们,在同邪教做斗争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那些在邪教扩散中起穿针引线作用的流动人口,他们本身可能并不是邪教组织的主力,但对其亲人朋友的影响却很大,在一些边远农村,有时候影响一个人极有可能影响全村人,可谓害人不浅。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就如何规范对涉邪流动人口的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对流动人员的排查和信息共享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的行政管理以公安部门为主,主要抓流动人口的治安问题,但公安部门关注的侧重点往往是大案要案的涉案者,对以走亲访友为目的的短期流动人口关注度可能不是很高,尤其是这些涉邪流动人员大多也是邪教的受害者,自己不懂法,拉人加入邪教还以为是做好事。因为言谈举止看起来基本正常,轻易不会引起人的注意,所以基层反邪教机构和志愿者应该用自己的工作来弥补这个缺漏,建立和完善一套专门针对涉邪人员的排查制度,实现流动人员的信息共享,能区分谁是涉邪人员,谁不是涉邪人员。对所负责区域的短期外来人口的行踪有所了解,看看他们有没有搞串联、聚会,如果有,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是什么、参与者都有谁等等,以避免危害扩大,也利于后期转化工作的展开。好多加入邪教“全能神”的人离家出走,就是以单线串联、秘密集会的方式来发展成员的。可以说,定期不定期的走访排查是从根源上切断普通群众与涉邪人员联系的第一步。 多地多部门齐抓共管 如果排查到的外来的流动人口的确是一个涉邪人员,那么接下来 就不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工作了,这个人家住哪里、都到过哪些地方、接触过哪些人,这个人何时加入邪教、为什么加入邪教、在邪教组织任何种职务等,都是我们要了解的问题。这就需要多地多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问题共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以发生在陕西凤翔的一起“法轮功”涉邪案件为例,犯罪分子鲁某上学期间即参入“法轮功”组织,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又利用工作之便制作、传播“法轮功”宣传资料,非法集会致人死亡。2009、2011年两次因病在取保候审期间外逃失联,当地警方和鲁某所在社区,宝鸡、西安多地警方、医院等机构合作,将其抓获归案。后来在对他的教育转化中,公安部门也动用了家庭、社区、医院、劳动服务等多方面的力量,才让他最终脱离了邪教,步入了幸福生活的轨道。 教育转化要坚持以人为本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一下对涉邪人员,包括涉邪流动人员,“以人为本”是最基本的工作原则。说到底,除了少数邪教组织的“高层”有敛财敛色、祸国殃民的贼子野心之外,多数涉邪人员都是普通的、受了愚弄的群众,他们加入邪教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健康为了平安,而且加入邪教以后程度不同的在家庭、健康、经济等方面受到了损害,在没有造成重大危害的前提下,我们的基层工作者再采用比较严厉的工作方法无疑会加重他们的负担,反而不利于工作的展开。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和风细雨地走进这些传播邪教的流动人员内心,了解他们的需求,尽量满足他们正常的生活、安全、情感、归属、发展等方面的需要,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些实事,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放弃邪教画出来的空中楼阁,拥抱真正的生活。仍以发生在陕西凤翔的案例为例:罗某,男,将近四十岁还是光棍一条,家里只有一个老父,沉迷“法轮功”数年,后来在反邪志愿者的帮助下,他娶妻生子,现在心里只有老婆孩子,“师父”早被他扔到爪哇国里去了。 加强定期回访巩固 一般情况下,对涉邪流动人员进行教育后,这些人会回到他的家庭所在地,也有些本地人会离开当地到外面去打工,但是我们的工作却不能因此而结束。对他们的教育转化到底彻底不彻底,他们离开以后还会不会继续传播邪教,绝对需要继续观察、了解,所以定期不定期的回访特别重要,有利于巩固教育转化效果。现在通讯发达,最简单的办法是打电话,既可以打给涉邪者本人,也可以打给他所在的单位或社区;既可以在微信、qq里和他们聊工作聊家庭,也可以聊心情聊思想。对于被邪教思想毒害比较深的人员,还可以到他现阶段生活工作所在地去实地走访。比如笔者帮扶过的一位“法轮功”练习者,在他去杭州打工后,利用一次去杭州旅游的机会,笔者曾抽空去他打工的电子厂回访,看到他工作努力、笑容灿烂,笔者才真正放下心来。 总之,教育转化涉邪人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广大志愿者既要有济世悲悯的情怀,又要有细致扎实的工作。以上几点只是笔者对规范对涉邪流动人口的管理的一点粗浅看法,希望能对我们基层反邪工作有所帮助。 审核:张永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