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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时间:2018-05-18 14:53:00   来源: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铜川市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铜印住建发〔2018〕42号

印台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印台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铜川市印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铜印安委办发[2018]14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市、区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眼当前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中暴露的突出问题,采取铁腕监管执法措施,全面整治建筑施工领域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印台区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

  二、指导原则

  (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镇(街道)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到个人,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各自辖区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制落实。各建筑工地必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范作业,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力促印台区实现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

  (三)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区住建局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不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三、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一)危大工程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情况,针对塔吊和施工电梯等大型施工起重机械和各类脚手架是否按照规程安装使用;房屋建筑深基坑、围墙、建筑物和临时生活区、办公区域周边山体和高边坡及模板支撑是否符合规范;外电线路(高压电)与建筑物、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等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是否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二)特种设备管控情况。以电梯为检查重点。电梯施工、使用单位是否办理施工告知和申报安装监督检验,电梯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电梯施工资质,电梯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梯使用单位关于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要求是否落实,电梯使用单位是否明确落实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以及管理制度是否实施;电梯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配备电梯持证作业人员,电梯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了应急演练;电梯维保单位是否具备维保资质,维保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要求对所维保电梯开展维护保养和故障维修,对维修过程中发现的隐患是否书面报告使用单位。

  (三)应急管理和安全培训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对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是否加强上岗培训、班前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6月16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自查自纠阶段(5月17起至5月27日)

  1.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各建筑工地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建立安全隐患自查治理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力度。

  2.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镇(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在企业和项目自查基础上,组织力量集中深入到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检查,要做到各自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建筑企业或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格查处并及时上报区住建局。

  (二)集中督查阶段(5月28日至6月5日)

  区住建局将联合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成立印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全面掌握了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三)反馈整改阶段(6月6日至6月16日)

  督察组根据集中督查情况,整理汇报,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限。各镇(街道)对照问题清单,明确负责人,确保问题全面整改,按期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建筑工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科学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严格工作要求。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忙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要求,严格落实走到、看到、查到、问到的“四到”要求,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整改落实。各镇(街道)、建筑工地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整治促整改,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镇(街道)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做到与企业负责人“见面”,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要求,并及时上报区住建局。

  (四)严肃追究责任。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监察责任不落实、监督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铜川市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17日

编辑:焦 勇 
审核:焦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