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概况 印台区政协机关由区政协办公室、区政协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组成,是承担区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各项服务保障的工作机构。现内设办公室、经济法制委员会、提案联络委员会、科教文卫委员会、文史学习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属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政协铜川市印台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等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2、负责政协铜川市印台区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筹办区政协举行的各项重大活动。 4、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起草区政协的重要文稿;协调和组织人民政协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5、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专题调研计划和开展相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6、负责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7、负责区政协委员视察、调研、协商及其重要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8、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9、负责区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区政协委员履职的服务、管理和培训工作。 10、负责与中共铜川市印台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联系;负责与区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协调工作。 11、参与区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等有关人事工作。 12、负责区政协机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区政协及机关的后勤保障及接待工作。 14、承办区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8年度工作任务 1、组织召开区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等各类会议,认真协商议政,助推区域发展。 2、组织委员参加主席专题调研、视察和专委会调研、视察工作。 3、加强提案工作,完善政协提案工作办法,开展提案视察活动,深入开展提案办理“三见面”活动,并对重点提案进行督办。 4、做好文史资料的征集、研究、编辑、出版等各项工作,完成《乌金印台》和《美丽印台》的编印工作。 5、按照区上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等工作,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委员在行动”活动,完成联系包抓镇(办)、村和社区工作任务,帮助群众增收致富。 6、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区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建立政协信息联络员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7、加大民主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鼓励委员通过视察调研、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8、做好联谊交流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做好省市区政协来印视察调研的协调、组织和服务工作。 9、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认真落实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交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10、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协委员的培训学习和走访慰问等活动。 11、加强宣传和信息工作,提升宣传信息质量,办好《政协工作动态》、政协网站和微信平台,及时宣传政协工作动态和成效。 12、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机关服务水平。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印台区政协机关收入预算为368.6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上年增加110.82万元,原因为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支出预算为36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9.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5.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9万元;项目支出49.35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长110.82万元,原因同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四)“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共计46.85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较2017年无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71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2万元,30202印刷费3万元,30207邮电费2.72万元,30211差旅费8.44万元,30213维修(护)费1.24万元,30215会议费3万元,30216培训费1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万元,30226劳务费7.9万元,30228工会经费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5.41万元。较上年增加19.61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4.95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审核:史菊琴 |